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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事实孤儿”再走犯罪路
2019-08-07 14:42:00  来源:常州日报

  2018年3月,我接到了一起盗窃案件:17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李3次顺手牵羊,共窃取3部手机,涉案总额不到2000元,其中2次作案地点在同一间网吧。

  我给小李打电话,告知其相关权利,习惯性地问了一句:“你现在是不是暂住在我们新北区?”没想到这么简单的问题,他却支支吾吾答不上来,这让我顿生疑虑。为弄清他的真实状况,我一句句和他“套近乎”。5分钟后,小李才告诉我,因为他在常州没有亲友、没有住处,只能先在网吧“等消息”。听到这里,我心里一下就急了,小李两次偷手机,都是在网吧内趁人睡着后偷的,让他继续待在网吧,不是又让他占了“天时地利”嘛!

  当晚7点,在征得小李同意后,我立即与德春青少年观护工作站联系,他们表示愿意接收小李。我又联系了办案派出所,建议他们立即将小李纳入观护工作站。一小时后,小李顺利在德春安置下来。第二天,放心不下的我在手头工作完毕后去了观护工作站,看望小李并对他进行入矫谈话。

  初见小李,身高180厘米的他有些偏瘦,总低着头,不怎么说话,身上穿着厚厚的棉睡衣。一问,得知他只有两身冬季衣服换洗。当时已春暖花开,没有合适的换洗衣物实在不方便。想着他在常州没有亲友、身无分文,两天后,我和书记员毛燕婷等再次来到工作站,给他送来了新衣服、新裤子和一袋干粮。

  回到单位后,我总在想:小李究竟在什么样的家庭中长大?为什么“失联”一年了,家人不着急寻找?鉴于其家庭情况成谜,而且身份证件丢失,我建议公安机关去小李老家进行年龄证据的核查,同时调查小李的家庭情况。经社会调查,小李父母离异,小李自幼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父亲无正当工作,对小李不闻不问,母亲独自抚养小李的哥哥,因经济能力有限,只能做“甩手掌柜”,表示不愿意监护小李。

  没多久,小李的心理评估报告、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都汇总到我的案头,我综合分析认为,小李品行不坏,具有帮教可能性。但是,没有监护条件、没有赔偿能力,附条件不起诉怎么开展?帮教考察怎么进行?可如果把小李一判了之,“法律意识淡薄”“监护真空”“生活茫然”的他,回到社会后会不会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和德春工作站负责人沟通后,他表示愿意做小李的“临时家长”,被害人同意等小李赚取工资后再予赔偿。解决了这些问题,经检察长决定,小李被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六个月。

  三周后,我再次去看望小李,德春工作站的负责人向我反映,小李非常勤奋,表现积极,能耐心学习劳动技能,进步很大。听着表扬,小李害羞地低下了头。临走时,我再三嘱咐他要遵规守矩、多学习多思考多锻炼身体。沉默片刻后,小李坚定而害羞地对我们说:“姐姐,谢谢你们!你们比我爸妈对我还好!”

  回程路上,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我们未检人不仅要把这些失足青少年带上正途,更希望在他们的心里种下一颗法律、善良、阳光的种子。因为,爱,从来不是负担!

  讲述人:尹媛

  整 理:童华岗 张敏

  编辑: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