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逸峰检察长所作的《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关于加强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关键环节,是检察机关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意见》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殊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加强全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意见》提出八点要求:一是认真研究把握未检工作特点和规律,牢固确立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二是依法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三是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努力关爱救助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五是切实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六是更加注重未成年人检察规范化建设;七是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建设;八是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宣传工作和理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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