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7日至6月1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本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紧扣“三个聚焦”要求,向本院党组反馈了存在的四个方面32个问题。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周密部署、全程参与、带头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分管部门整改任务,相关责任部门协同发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凝聚思想共识,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整改政治根基
接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认领问题,系统谋划整改工作。2025年7月31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进一步凝聚共识、提升站位,研究细化整改落实方案。随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党组书记朱文俊任组长,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联动。2025年8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查摆出党组问题6个、党组成员问题45个,相互批评提出整改意见30条,进一步明晰整改方向与具体举措。
(二)统筹协调推进,联动协同发力,保障整改举措落地
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对标找差、深刻反思,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过责任部门上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反馈的形式,经“两上两下”形成整改方案,细化73项可操作、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全面统筹整改工作,直接牵头7个重点问题整改、12项关键措施落地。整改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阶段任务、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通过倒排进度、挂图作战、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集中力量保障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压实各级责任,全程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见行见效
院党组紧盯整改全流程,逐级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落实。党组会每月研究整改进度,动态掌握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构建“快速反应、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整改动态跟踪机制。对照时间节点,梳理阶段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总结经验,持续巩固成效。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制度层面查找漏洞、优化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2026年1月,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推动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党组专题研究上级改革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形成《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检察改革部署的任务分解清单》。第六检察部积极参与省院部署的“案件质量智能辅助评查系统”改革试点任务,研发“新检灵2.0”系统平台获《检察日报》头版报导。
(2)各业务部门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并做好回复情况跟踪,确保监督质效。第六检察部每月开展检察业务质效分析,通报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将刑事诉讼“两项监督”纳入案件检查和评查范围。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7月、12月先后召开党组会,听取、研究半年度和全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及干警思想状况。部门负责人结合支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谈心谈话,就所在部门干警意识形态、思想状况作专题分析,及时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检察人员网络发表言论(行为)承诺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面向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分批次开展全覆盖式谈心谈话,对其他检察人员开展重点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干警开展全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凝聚人心、鼓舞士气。
3.关于“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有温差”问题的整改。
(1)围绕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方案》等,组织支部学习2次,强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政治责任和法治理念。召开企业家座谈会1次,与会企业代表30余人,充分听取法治服务需求。因需施教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围绕防范企业内部腐败、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累计开展送法进企业7次。
(2)依法办理涉企业内部腐败案件,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办理企业内部腐败案件24件,累计追赃挽损575余万元。积极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驱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制作宣传海报,设立线上线索收集平台,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向企业进行宣传。走访、回访涉案企业8家,制发风险提示函8份,走访过程中口头风险提示1次。围绕企业内部腐败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入选省检察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刊。结合涉税案件办理,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相关空壳公司线索。
(3)依法惩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10件,追赃挽损150余万元。上线“新知护航”知识产权检察e站微信小程序,集成式实现线索收集反馈、普法宣传、法治自检等功能,面向辖区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全部企业开通线上绿色联络通道,实时更新e站内容,通过工商联向企业推广运用。加大与企业、高校、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参加市“法治护航·益企发展”法企对接会,1件案例入选《“法治护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指引》。持续推进检校合作,对侵犯著作权案被害单位开展法治体检1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联签订《常州市高新区(新北区)民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共建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专题联合调研、共建服务工作站、专项普法宣传等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联动保护工作站职能,联合市监、公安对侵犯知识产权涉案单位进行突击回访3次,并将回访结果作为后续处理依据。
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1)完善专业化办案制度,制定出台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指引,明确该类案件证据要求、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标准的把握与适用等,进一步强化办案内部指导,推动精准高效打击犯罪。聚焦安全生产案件不起诉率较高问题,进一步严把不起诉标准。2025年仅对2件案件经公开听证后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安全生产类案件不起诉占比明显下降。
(2)打造“新检安”安全生产品牌。完善实质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机制,2025年先后15次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围绕追责链条和范围等提供参考意见,从源头完善案件证据体系。制作《“新检安”—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安全生产手册,在重点新能源企业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应急等行政机关,畅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漏洞反馈和举报渠道,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共同推动企业打造安全、规范的生产体系。重点围绕高空作业领域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频发问题,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对接,主动开展风险提示,推动该领域相关问题治理。
5.关于“刑事检察监督弱化”问题的整改。
(1)强化监督立案和监督撤案工作。深化行刑正向衔接、检警信息共享,通过加强提前介入发现线索,加大对控申部门移送线索审查力度,完善对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线索同步审查等举措,提升前端发现能力,着力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扎实推进“挂案”清理工作,持续破解刑事积案难题。2025年监督立案、监督撤案工作成效稳步提升。
(2)强化纠正漏捕、漏诉工作。加强专题学习,组织学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主题参考性案例,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每案制作《法律监督线索审查表》。2025年纠正漏捕、漏诉人数同比上升。
(3)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工作。持续规范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对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裁判结果层级审查制度,健全诉判不一案件分析研判、请示汇报制度,增强线索发现时效性,全面拓宽审判监督线索来源。制作常见审判监督点提示,围绕涉案财物处理、法律适用错误、办案程序问题等强化审判监督内部指导。2025年提出抗诉3件,采纳率为100%。
6.关于“民事检察监督不够专精”问题的整改。
(1)深耕业务,提升人员素能。参加条线专题小课堂培训6次,新进干警围绕“被执行人收入执行”在全市讲授小课堂1次。强化岗位练兵,1名干警先后获评“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能手”“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标兵”,并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
与区法院、社工部、法律援助中心等加强联动,在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线索共享和协作办理方面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2025年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0件。成功探索办理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支持起诉案件,并依托区综治中心推动多部门联动并处,形成“一站式”解纷机制,被《常州日报》专题报道,在全市案例讲述会上宣讲。
(2)加大类案监督力度,通过最高检大数据平台模型排摸民事类案监督线索,2025年度发出审违监督类案检察建议5件,发出执行监督类案检察建议8件,类案占比提升至36.11%。
7.关于“行政检察监督浅表化”问题的整改。
(1)对市院交办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开展逐案审查。协助市院办理当事人申请的二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制发类案检察建议1件。
(2)研判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企业破产后仍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案件未作终结审查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发出检察建议8件,均得到有效整改。
8.关于“公益诉讼检察探索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5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6件,并积极拓展新增领域案件办理。对辖区内8个“安心菜场”开展专项调查,立案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立案办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案件2件;立案办理机场净空超高建(构)筑物整治2件,督促职能部门对5处超高铁塔完成降高施工,对1处收费站超高进行整治。
(2)运用最高检大数据平台中的加油站偷逃增值税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偷逃增值税案件线索,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件,推动职能部门整改。
9.关于“办案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落实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组建速裁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开展简单刑事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听证、集中起诉,通过简案专办,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加强速裁办案中心建设,开展硬件设施升级改造,制定《常州市新北区刑事速裁中心运行办法》,为案件繁简分流提供有力保障。
(2)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出台文件加快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办理,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联合案管部门定期对在办案件进行提示。2025年取保候审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压降27天。以开展“挂案”清理为契机,联合公安机关制定落实依法及时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形成常态化督促。
(3)制定规范拟不起诉案件检察听证工作指引,统筹听证必要性、实效性、便利性,实现听证程序的繁简分流。开展全年涉案款物处置专项评查,推动对挂账涉案款及时清理。
(4)加强办案效率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办案期限预警、通报制度,针对长期未结、超期未结案件实行每周预警、每月通报,通过细化案件办理时限要求、加大内部考核力度等,引导检察官增强办案效率意识。
10.关于“办案效果不优”问题的整改。
(1)定期组织学习上级院“三个管理”情况分析研判报告、案件专项核查情况通报等,引导检察官进一步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三个善于”,精准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学习,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指引和借鉴。
(2)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25年度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救助金额共计51万元,案均救助金额1.7万元。提升救助精准性,对其中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开展大额救助,其中3万以上救助5件;5万大额救助2件,其中1件成功申请省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
(3)以数字检察赋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规范制发和闭环管理。通过“新检灵”即时发现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线索,提醒业务部门开展类案分析、制发检察建议。全年共制发检察建议3件,均已整改。联合市院就持续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落实协商函》,成功入选全省典型事例。协助市院构建“常检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大管理平台,为持续深化检察建议贯通履职工作提供数智支撑。
11.关于“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1)建立毒品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2025年该团队共办理审查逮捕毒品案件4件6人、审查起诉5件8人,以办案集中化促专业化。完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对2023年以来办理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梳理,针对类案侦查取证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规范侦查行为。
(2)联合辖区乡镇推进“91无毒”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活动。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制作《看检察官撕开“绝命毒师”的“销冠”伪装!》新型毒品禁毒宣传漫画,被最高检微博、江苏政法微信公众号等转载。至辖区重点企业开展禁毒普法宣传,推动企业员工增强识毒、拒毒、禁毒意识。
12.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
(1)对业务部门承办人、数据管理员进行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内容的培训。利用新检灵、数检通等系统,加强对案卡、文书内容进行核查,并对问题核查情况每日通报,确保及时修正。
(2)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建立健全“每案必检”工作机制,第六检察部在按计划开展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外,围绕诉判不一、检察听证、涉案财物管理等开展专项评查,并将评查结果抄送院领导、政工人事和检务督察部门。
13.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先后邀请检务督察部门对食堂全品类食材配送项目进行流程监督、对食材配送价格进行重点核验、对办公室改造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情况进行监督。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参加全省计财条线实务大讲堂,切实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加强项目合同审批管理,组织开展内控管理小课堂,邀请专家授课,加强对招投标流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专题学习。
14.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规范编制2026年预算,严格执行零基预算,按实际需要和内容安排预算。严格审核报销票据,2025年5月开始实行出纳主办双审核制度,双重把关。严格区分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支出内容,禁止混用。拟定本院《财务预算与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和报销工作流程。
(2)认真组织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将漏记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部署,2025年3月至6月,聘请会计事务所对我院2021年10月至2025年3月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形成资产清查清单。拟定本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年度盘点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全院干警公务卡办理情况,督促并协助未办理人员及时办理公务卡,2025年8月已全部开卡成功,对需刷卡项目做到应刷尽刷。
15.关于“安全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更换消防维保单位,细化消防维保单位监管标准,落实“接单即办”“日常巡检+专项检测”相结合,形成“接单-处理-销号”闭环。楼顶稳压泵、食堂热水器上方的电表箱已调整到位。按要求配足消防控制室持证人员。
(2)加强安全培训和检查。办公室联合法警大队、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与实操演练。邀请维保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假期前均组织安全大检查,重点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区、门岗、值班室、消控室、机动车停放点及办公场所的全覆盖排查。通过强化安全培训和检查,不断提升干警及物业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16.关于“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1)优化复印机租用,通过内部调配、共享等方式满足全院打印需求。3台租赁复印机到期不再续约,采用购买便捷式打印机的方式进行替换使用。与复印机维保单位商定,压降租赁维保费用以及纸张复印费用。
(2)持续巩固节水成效,强化日常管理,取消绿化养护用水外包。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语,常态化监测用水量,建立用水台账,定期分析用水数据。
(3)目前已无在建数字模型项目,今后严格执行全市数字检察应用项目备案通知要求。
17.关于“抓大事议大事不够聚焦”问题的整改。
(1)7月31日,院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规范党组会议题选定流程,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严格规范党组会议题提交流程,要求议题报送部门提前报送议题名称、核心内容等。
18.关于“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以支部学习方式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2)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共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严格规范党组会议题提交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议题审核标准,围绕政治建设、检察业务、队伍管理等内容,提前汇总提交议题名称、核心内容等,确保议题内容精准高效、规范严谨,通过科学决策引领工作提质增效、争先创优。
19.关于“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1)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025年共办理案件82件。主动办理跨分管领域案件,推进办案类型多样化。入额院领导办案发挥头雁效应,重点培育典型案例,其中,刘民副检察长出庭的史某某猥亵儿童案获全国“优秀公诉庭”,符冰言副检察长办理的王某某故意伤害案获全省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
20.关于“主体责任虚化”问题的整改。
(1)7月、12月,先后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半年度、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检责任。
(2)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优良作风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为题讲授专题党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上台讲党课14次。邀请市委讲师团专家来院专题授课。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赴常州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学习教育专区接受警示教育。邀请干警家属代表参加“共筑廉洁防线 守护幸福家庭”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21.关于“落实‘三个规定’软化”问题的整改。
(1)将“三个规定”相关制度文件纳入支部学习清单,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集体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开展“三个规定”信息填报甄别核查工作》等制度文件。通过发送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提示函形式,对长期“零报告”员额检察官所在部门进行督促提醒,促使检察人员及时全面准确规范填报。
22.关于“监督责任弱化”问题的整改。
(1)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及时完成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邀请派员到场监督不实举报澄清工作。
(2)2025年针对涉企案件办理、听证案件规范化开展两次专项督察,提出7项督察建议。2025年开展个案督察7件,均予以了结。
23.关于“干部队伍整体活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通过平时考核进一步全面考察干部日常表现,通过谈心谈话对重点检察人员进行提醒督促。
(2)赴区委组织部、市检察院沟通汇报巡察反馈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积极争取支持,提升干部队伍谋划打造的科学性、整体性。
2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组织政治部干警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提升工作规范性水平。
(2)与区委组织部相关部门的同志展开沟通交流与学习,借助精准指导强化流程规范,助力提升政工条线工作的专业化水准。
2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1)组织各支部党员干警深入企业、社区,参加“法润新北”、“6·26禁毒宣传”等主题党日活动,赴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联合区公安、区法院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互学共进促提升”座谈会,通过党建联建强化党员政治意识与责任担当。小橘灯支部与江苏省常技师新能源学院支部、常律协新北分会联合开展党建共建活动,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第四党支部开展“与民同行‘益’起来——长江禁渔党建联盟‘春季护渔’”联合行动,以检察之力做好长江生态保护这道必答题。组织各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实地研学活动。
(2)根据《常州市“三官一律”下基层、驻中心、解难题行动方案》重新明确派驻人员名单,每月月末提醒干警开展工作,并积极与区委政法委对接工作情况。
(3)经请示区党费收缴管理部门,党组会研究通过退休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现已按照上级标准完成2025年度党费缴纳。
26.关于“个别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1)开展固定资产情况盘点清查,对原有的资产卡片信息重新进行梳理、核对、补充、完善,确保资产卡片信息与资产真实信息一致。院检务督察部门对该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对资产云系统进行核对、修改数据并张贴固定资产新标签。实行固定资产每年定期盘点制度,形成资产清查清单。
(2)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领用、转移等流程。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登记入账资产基本信息,将之前漏记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强化动态台账管理与定期稽核,并加大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内部培训会,就资产管理规范、处置操作流程图,着重解答固定资产管理相关问题。
(3)第六检察部运用好“新检灵”和数检通等平台,加强对案卡、文书内容进行核查,并对问题核查情况每日通报,确保及时修正,定期通报修正率,数据质量明显提升,获市院表扬。将上级院通报涉及本院部分,定期通报给检务督察部门。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学以致用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学习安排,结合上级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修改完善院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报区委宣传统战部审核备案。
(2)各中心组成员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完成《办理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的合理衔接与实现》等7篇高质量调研文章。
(3)各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并结合巡察整改要求,聚焦“争先创优的精气神不足,少数干部存在‘躺平’思想,工作四平八稳、不温不火”问题,全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组织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积极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继续引导各支部培育党建业务融合工作品牌,及时总结第二党支部“新检安”维护安全生产品牌、第三党支部“新知护航”等相关经验材料,积极向组织系统、上级检察机关进行推介。引导、支持支部进行更广范围的党建共建,提升社会影响力。
2.关于“法律监督主动性能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聚焦法律监督能力短板,组织集中学习,推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制作常见审判监督点提示,提升监督线索发现能力。
(2)完善内部考评机制,对检察官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定期通报,督促各办案组抓实重点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并将完成结果纳入内部考评。
(3)运用最高检法律监督平台的相关模型拓展案源渠道。通过比对发现案源线索,先后立案并向税务机关移送线索4条,追回税款5万余元;排摸民事执行类案监督线索,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7件;发现企业破产后仍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案件未作终结审查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8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8件。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工作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通过压紧监督责任、提升监督能力、拓宽监督渠道,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3.关于“护航‘六大高新’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1)制定《服务保障常州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部门责任和推进落实时序进度。日常加强督查督办,每月汇总各部门任务落实推进情况,提出督办意见。
(2)加强与区委考核办的沟通,对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目标任务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对照年初目标,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区考核办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4.关于“问题案件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按照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求,常态化落实内部审批、案件讨论、请示汇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制度,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判决改变起诉事实、定性、认罪认罚后上诉等案件进行逐案分析研判。组织检察官对案件审查报告撰写情况深入开展自查,并集中学习市院诉判不一案件核查情况通报,对照自查和通报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强化案件管理。
(2)加强办案能力建设,依托小课堂以掩隐罪和帮信罪司法认定问题等为主题,组织检警同堂培训,促进提升业务水平。针对盗窃、诈骗等常见重点罪名出台量刑规范化指引,推进量刑建议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新北区院关于规范提前介入的工作意见》,明确和规范提前介入案件范围、办案流程、工作要求等。全面落实最高检“四书一庭”评查评议活动要求,积极申报评议庭,办理的1个未检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组织青年干警积极参加常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及检察官助理技能竞赛,深化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其中4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公诉人或检察官助理。同时,将典型案例培育作为加强办案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高质效履职。2025年,11件案件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
(3)持续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对诉判不一、退查未重报、同意移送单位撤回等重点案件做到每案必查。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涉企案件和诉判不一案件等专项评查。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健全实战实训、业务竞赛等常态化机制,加强骨干人才培养。通过常态化组织开展“小课堂”、案件研讨会、理论调研任务分解等,增强干警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定期以组织观摩庭、开展重点普通程序案件庭审总结、文书评比等方式,深化公诉人出庭应诉能力等核心能力建设。
5.关于“争先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1)每季度开展“三个管理”情况分析研判会商,全面复盘检察工作质效,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组织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对照“躺平”思想全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激发争先创优的活力。
(2)实化质量管理,加强内部协作,以“高新案·用心办”推进典型案例培育。2025年3件案例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8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事例。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在年度考核及检察官业务评价中,突出实绩导向,将办案质效、典型案例培育、业务竞赛等列为评价项目,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每季度开展“三个管理”质效分析,对业务数据落后、重点工作推进滞后的部门负责人提醒谈话。
6.关于“育人引才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1)根据《江苏省检察人才发展规划(2023-2025)》修订完善干部队伍人才发展规划,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开展2025年度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优秀办案故事文稿评选等活动。组织业务部门干警观摩收看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参加“108探案”培训、重罪实务讲堂等,进一步强化骨干人才培养。发挥新检“I”才品牌效应,组织近年来招录的年轻干警分批次上台开讲,讲体会、赛成绩、增素养。持续强化检察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与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扬州大学法学院在检察业务、理论研究成果指导方面开展检校合作。2025年来,19名干警获评全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全市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8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
下一步推进的举措:着眼检察干部队伍中长期健康发展,不断修正完善干部队伍人才发展规划。强化年轻干部选拔任用,调优干部队伍结构。积极与区委、上级院沟通协调,加大专业型人才的引进、交流力度,强化素能培训,提升综合履职能力。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启动整改。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无交办信访件。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需清醒认识到,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现象、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仍需持续推进。下一步,院党组将始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坚决避免“过关”思想、防止松劲情绪,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担当,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到底到位。
(一) 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担当
始终将坚定政治信仰作为根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续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持续深化整改攻坚,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严格对照既定整改目标、措施及时限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松劲”“降压”“撒手”现象,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推进、分阶段完成的事项,强化跟踪监督、动态管理,确保整改清零见底;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整改,抓常抓长、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切实将巡察整改与制度建设深度融合,以问题为导向,注重源头防控、预防为先,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制度执行贯穿整改全过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9-85172365;邮政信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电子邮箱czxbjcyjwd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