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办案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日前,新北区院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推广的相关部署,要求员额检察官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办理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率必须达到100%,并及时反馈系统信息。目前,新北区院已完成对全体员额检察官的智能辅助系统应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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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升办案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日前,新北区院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推广的相关部署,要求员额检察官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办理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率必须达到100%,并及时反馈系统信息。目前,新北区院已完成对全体员额检察官的智能辅助系统应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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