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推进女职工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保护,5月29日下午,新北区院召开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工作座谈会。新北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丹,三井、龙虎塘、薛家相关工作负责人,重点企业和规上企业代表,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大成·小脚印”公益法律服务团以及人民监督员代表等出席会议。
会上,首先由“大成·小脚印”公益法律服务团解读了该所草拟的写入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的劳动合同格式文本。随后,企业代表和街道负责同志围绕特殊保护条款是否具有强制性,如何纳入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和企业规章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作了交流发言。上海领衔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民监督员蒋华剑对于检察机关与各镇、街道积极推进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做法表示肯定,同时就如何结合企业实际具体推进相关工作、提高可操作性提出了建议。
蒋丹副检察长对与会人员应邀参加座谈表示感谢,并指出:把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写入劳动合同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提出的要求,检察机关将与各镇、街道、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共同推动妇女权益保障落实落细。
座谈结束后,新北区院组织与会人员参观小橘灯公益展厅和“益心为公”线下体验馆,详细介绍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