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决定对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诉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要求依法履职一案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二、听证会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公开听证。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可在6月29日上午11:30之前联系我院申请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1、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我院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做好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菲菲
联系电话:0519-85118359
特此公告。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