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院举行了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曹某某、黄某某寻衅滋事案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不公开听证会。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侦查人员、被害人参与听证。参与社会调查的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办案中心的民警周丹和常州市同心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张毅老师,作为社会调查员参与听证会并发表社会调查意见。听证会还特别邀请了河海大学常州分校的教授沈蓓绯、常州市新北区三井小学校长徐燕娟两名人民监督员出席。
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尹媛主持。首先,由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介绍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社会调查员介绍了对曹某某、黄某某的调查结论。随后,由参与各方就是否对曹某某、黄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发表意见。期间,两名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主动向被害人鞠躬致歉。与会的两名人民监督员也发表了意见,认为附条件不起诉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并从家庭教育、职业规划等方面给涉罪未成年人及家庭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理由的基础上,根据《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文书格式样本(试行)》等要求,制作了听证笔录。
本次听证会得到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强化了仪式感,又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诉讼权益,实现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公平、公平、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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