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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亲职教育
2019-11-20 14:29:00  来源:检察日报

  亲职教育

  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尹媛

  “尹检察官,感谢你!不仅帮助了我孩子,还让我们受了教育。”10月23日,小冰(化名)因犯强奸罪(未遂)被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判后,坐在旁听席上的小冰父母冲到我面前,眼眶湿润地向我道谢。谁也想不到,二人此前与小冰隔阂颇深。

  今年7月,我受理了这起案件。小冰年仅17岁,我给小冰的父亲打电话,想和他约个时间到场参与讯问。谁知,小冰父亲一听我是检察院的,匆匆说了两句就挂断了电话。“有这样的儿子太丢人了,我管不了!像这种小孩做了这种事情,就要接受惩罚,不能可怜他!”句句冷酷、语语戳心,这是小冰的亲生父母吗?带着疑惑,我向公安干警了解情况。原来,小冰还有一个哥哥,7年前因犯抢劫罪被判入狱,小冰父母感到丢了面子,案发后几乎没去探望过大儿子。在对小冰的教育上,他们从原来的严管转为溺爱。

  在另行聘请合适成年人到场情况下,提审总算完成了。但提审中我发现,小冰因妈妈手有残疾竟然流露出嫌弃的神情。自此,小冰破罐子破摔的心态,以及他们全家如同水火的关系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成了我的“心结”。我与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沟通后,决定对小冰父母启动亲职教育。既然他们不肯来检察院,那我们就亲自上门教育!在公安干警的协助下,我带着心理咨询师主动上门走访,经过4小时的心理干预和调查谈话,详细掌握了这个家庭的教育情况,也取得了小冰父母的初步信任。

  回到单位,我和心理咨询师分析了这个家庭的教育问题,量身订制了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方案。一方面,让小冰父母参加我院组织的“家长辅导班”,学习情绪管理、亲子沟通等方法,完成“必修课”。另一方面,由心理咨询师分别对小冰父母开展“一对一”干预,通过角色扮演,让小冰父母认识到“言传身教”“正面典型”的作用。

  10月16日,我院组织了一场亲情会见,当小冰听到妈妈充满爱意的絮叨,爸爸对他嘘寒问暖时,情不自禁地落下了悔恨的泪水。一家三口的关系终于缓和。

  为人父母是最难的职业,既没有岗前培训,也不能辞职。小冰的案件不是个案,不当的监护教育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教会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是我们未检检察官的职责。

  编辑:王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