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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我院对一在校大学生交通肇事案公开宣告不起诉
2017-03-01 14:45:00  来源:
  为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时宣传安全驾驶的极端重要性,220日下午,我院对一起在校大学生交通肇事案公开进行了不起诉宣告。

201611晚,高校学生王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车驶至新北区某路段时,与一辆人力三轮车尾部发生相撞,被害人经医院医治无效死亡,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院受理后审查发现,事发后王某当场报警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并愿意积极赔偿。为此,案件承办人多次找被害人家属进行沟通,转达王某歉意和赔偿诚意,并详细解释了该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家属考虑到王某是在校大学生,愿意给年轻人一个机会,最终接受了赔偿方案,表示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编辑:史春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