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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5-06 15:42:00  来源:常州市新北检察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1月11日在常州市新北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徐逸峰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和常州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大局履职尽责

  增强大局意识,紧扣区委落实“六个高质量”走在前列、推进“十大工程”工作要求,出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12条意见”,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精准性进一步提升。

  为企业发展和产业创新提供检察保护。围绕区委“重大项目增效年”活动开展,把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作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支持,严厉打击侵犯企业产权、妨害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53人。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助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在办理辖区重点企业职务侵占等案件中,检察长上门送达检察建议,推动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等犯罪8件16人。结合专业化办案开展好专业化服务和专业化预防,知识产权巡回“检察点”进驻企业和创客空间,开展“企业员工法治第一课”活动,检察官走进直播电台在线接受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保护知识产权专题宣传片在抖音平台等“热播”,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业和公众提示法律风险、传播维权知识,该“三专”模式获评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三等奖。

  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检察助力。把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7人,提起公诉28人。依法对李某等人以高息为诱饵、虚构投资项目,集资额达1亿余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特大案件提起公诉,同时结合办案做好追赃挽损、风险防范、维护稳定工作。深入开展“阳光扶贫”工作,走访贫困对象280人次,了解脱贫工作的重点难点,为20名受到刑事伤害的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3.6万元。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全力落实区委“263”专项行动,与环保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对一起外地企业在本地倾倒生活垃圾的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使4000余吨垃圾得到顺利清理。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题调研,撰写的调查报告被市检察院葛志军检察长批示肯定。

  为人民生活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检警协作配合处置机制,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邀请代表委员、律师等参与案件矛盾化解,息诉息访15件,对一起历时5年的重复信访案件在全市检察系统首次依法启动信访终结程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常州日报开设“检察官办案札记”专栏,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以案释法,努力做到既普及法律知识,又传递司法温度,让典型案例成为社会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5名制售有毒狗肉的刑事被告人,依法提起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使违法经营者在获得刑事处罚的同时,还被法院判决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民事赔偿,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二、深入推进平安新北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治、安全、健康、环境等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能,努力使司法办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和公民权益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50人,起诉1198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2件2人。依法查办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突出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电信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提起公诉355人。积极回应、快速处理热点案件,7天办结网络热议的本地“网约车司机猥亵女乘客”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依法公开处理结果、全面释法说理,回应公众关切。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责任担当,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门检察官办案组,依法办理横行乡里、非法高利放贷的黑恶势力团伙3个,批准逮捕36人,办理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案人数达25人的“514涉黑团伙专案”,以严格履职维护社会秩序、匡正社会风气。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行业,在游戏室、地下赌场、暴力讨债“投资公司”等领域,分析黑恶犯罪多发的深层次原因,相关问题建议被最高检等上级部门录用并上报中央,为党委政府和上级院开展隐患排查提供决策参考。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确立了执法司法统一标准,进一步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查办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对伤害、性侵未成年人的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做好受害儿童、困境儿童、失依儿童的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在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考察的基础上,对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起诉。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开展“青春自护成长训练营”“反校园霸凌”等专题法治宣讲,精心制作《安全自护口袋书》和“陪伴,是最好的犯罪预防”公益广告,“小橘灯说法”课程在全区17家中小学播放,为8.7万老师、家长和未成年人送去法律“防身武器”。“小橘灯”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先后获评全省“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先进集体、首批全省优秀法治实事项目、“江苏好青年”等,在履职中时刻传递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正能量。

  三、坚持守护司法公平正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新理念,履行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法律监督由办事向办案转变,对重点罪名、重点程序、重点强制措施开展精准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16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66件。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提出、提请刑事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被法院采纳或改判3件。坚持监督共赢,推动与公安、法院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联席会议等机制的常态化,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提升诉讼效率。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开展“检察官约谈”,实时掌握新情况。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77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一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中,针对因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而无法筹款,引发农民工集体访的情况,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慎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动员家属筹款、继而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帮助317名工人在24小时内顺利拿到工资300万余元,既保障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又保住了农民工的“血汗钱”,该案被评为全市2018年度法律监督十佳典型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扎实开展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提请市检察院抗诉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同时认真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息诉服判工作。针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当事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打“假官司”的问题,与法院加强协作配合,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促使7件案件再审,有效维护司法权威。深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3份,积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

  四、围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推动司法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压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从过去的“三级审批”模式全面转变为员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并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办案效率明显提升,办案周期比改革前缩短10%。严格落实办案亲历性要求,入额领导干部走上办案一线,直接参与讯问、起草文书、出庭公诉等工作,办理重大疑难、敏感复杂案件90件,并结合办案带头撰写办案札记,向公众释法说理。探索专业化办案组建设,组建了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等6个专业化办案组,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办案组被纳入全省检察办案组专业化培育对象,1名干警获“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针对毒品、强奸、伤害等常见犯罪,向侦查机关发出类案侦查和证据审查建议,并建议追加逮捕29人,追加起诉8人。在办理刘某某抢劫案中,通过全面审查,改变侦查机关移送起诉认定的普通抢劫情节,依法提出构成入户抢劫情节的公诉意见被法院采纳,量刑幅度由四年左右变为十年以上,有力彰显了司法正义。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办理了全市首例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逐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诉讼效率,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为下一步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奠定基础。

  探索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深度结合。积极推进全省检察机关网信系统的全面应用,通过“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案件大数据应用平台”等,实现电子卷宗同步传输、同类案例自动分析研判、案件情况网上监督,推动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引进“检察文书公开辅助系统”实现法律文书“一键公开”,“数据恢复技术”成功协助证据固定,自主开发“未检辅助平台”实现帮教考察、普法教育在线开展,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升级“12309网上为民中心”,提供网上预约阅卷、案件信息查询、在线反映诉求等多项功能,尽可能“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

  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通过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等形式,促进全体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支部线下组织生活与“云平台”在线党建相结合,积极借鉴吸收紫龙药业、安厦监理、兰翔社区等企业、社区党建经验,队伍建设不断释放新活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专家授课、“小课堂”等形式抓好教育培训,开展模拟法庭、辩论赛、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先后获得全市公诉人辩论赛团体一等奖、全国检察机关警务技能竞赛冠军、全省PPT竞赛能手等多项荣誉。

  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韧劲抓紧抓实作风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坚持刀刃向内,开展院领导带班巡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并通报司法不规范行为2件、检务管理问题11个,开展司法不规范行为约谈6人次,修订完善制度6项,督促干警严守司法办案纪律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市检察院巡察反馈意见,对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整改。注重文化熏陶,以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为契机,开展书画摄影展、“家风育廉”道德讲堂等活动,用积极向上、清廉务实的检察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案件庭审62人次,组织“检察开放日”听取意见37条,及时认真总结、逐条反馈到位。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全面强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多个途径,向公众公开重大案件信息216条、生效法律文书771份,努力实践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同志们,一年来,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共获得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5项,检察官邱颖娴同志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双先”表彰中获评“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短板:一是面对高新区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对接高新区在落实“六个高质量”走在前列的新要求,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司法履职的成效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需求,司法理念、检察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不断升级;三是面对司法改革带来的新挑战,检察官独立自主办案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亟需提升,既充分放权又严格监督的管理机制需要不断完善。这些新问题新挑战,都将是我们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不竭动力。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区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牢牢把握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七次全会各项部署,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新北区积极投身全市“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生动实践,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检察服务。更加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紧扣区委“六个专项行动”,围绕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建设和“重大项目攻坚年”活动,找准检察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两特三新”产业,强化产业创新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依托“巡回检察点”综合开展维权咨询、风险提示、法律宣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把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重点任务,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主动投身“阳光扶贫”工作,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围绕区委持续深化“263”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要求,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为我区创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是围绕社会和谐稳定输出高质量检察产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履行好司法办案各项检察职能。以“破伞打网”作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安全就在身边。追求司法办案的高质量,通过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提升司法办案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重大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在办案中践行“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

  三是围绕法治公平正义强化高质量法律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上下功夫,推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探索科技信息和大数据在法律监督中的深度运用,以强化网信建设助推法律监督工作智能化、规范化、高效化。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通过与法院、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商沟通等机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优化监督成效。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严格执行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求,规范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加快推进派驻值班律师、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是围绕人民认可满意打造高质量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在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方法上补短板、强能力,不断增强队伍整体效能与核心战斗力。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紧盯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司法素能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部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新北区高质量发展走在国家级高新区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编辑:陈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