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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组织对“4+2”重点案件开展自查
2021-04-07 09:04:00  来源:新北检察院

  近日,新北区院贯彻落实上级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对“4+2”重点案件开展自查。

  要求对2018年以来的“不捕、不诉、改变公安定性、撤回起诉及判决无罪”四类重点案件以及国家赔偿、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两类案件开展全面自查。由刑事检察部门对上述案件进行逐案自查,并填写案件自查表,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案管、检务督察、刑事检察等部门人员对案件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司法办案流程是否规范、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是否准确、释法说理是否充分等。

  下一步,新北区院将严格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要求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突出问题,出真招、见实效。

  编辑:钱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