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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刑事检察部门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
2021-01-07 13:57:00  来源:新北检察院

  近日,新北区院刑事检察条线组织全员学习,由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史可领学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朱韶华副检察长参加了学习。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修正案调整了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完善了惩治食品药品犯罪和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修改补充了冒名顶替、跨境赌博等方面的犯罪规定,部分常见罪名调整了法定刑,对刑事案件的办理影响重大。领学结束后,各承办人对照法条修改内容,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际情况展开热烈讨论。下一步,刑事检察部门将继续深入学习和研讨新法,更新业务知识,吃透法律精神,精准办理相关案件。

  编辑:钱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