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区院刑事检察条线组织全员学习,由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史可领学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朱韶华副检察长参加了学习。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修正案调整了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完善了惩治食品药品犯罪和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修改补充了冒名顶替、跨境赌博等方面的犯罪规定,部分常见罪名调整了法定刑,对刑事案件的办理影响重大。领学结束后,各承办人对照法条修改内容,结合刑事检察工作实际情况展开热烈讨论。下一步,刑事检察部门将继续深入学习和研讨新法,更新业务知识,吃透法律精神,精准办理相关案件。